粗集料沖擊值試驗用以測定路面粗集料抗沖擊的性能,以擊碎后小于2.36mm部分的質量百分率表示。
儀具與材料技術參數:
1、沖擊試驗儀:沖擊錘的質量13.75kg±0.05kg。
2、量筒:內徑76mm,內高51mm,壁厚3mm
3、沖擊杯:內徑102mm,內高50mm的圓形鋼筒,內側表面經鋼化處理。
4、搗棒:鋼棒,直徑10mm,長23mm,一端為半球面。
5、標準篩:2.36mm,9.5mm,13.2mm的方孔篩。
6、天平:稱量1kg,感量不大于0.1g。
7、其它:小鏟,淺盤,恒溫箱,鋼板,橡膠錘,毛刷等.
試驗準備:
1、將集料通過13.2mm及9.5mm的篩,取粒徑為9.5mm~13.2mm的部分作為試樣。
2、將試樣在空氣中風干或在溫度為105℃±5℃的烘箱中烘干后冷卻至室溫,試樣應不少于1kg。
試驗頻驟:
1、用鏟將集料的1/3從容器上方不超過50mm處裝入量筒,用搗棒半球形端將集料搗實25次,每次搗實應從量筒上方不超過50mm處自由落下,落點應在集料表面均勻分布。用同樣方法,再裝入1/3集料并搗實,然后再裝入另1/3集料并搗實。3次盛料完成后,用搗棒在容器頂滾動,除去多余的集料,對阻礙棒滾動的集料用手除去,并外加集料填滿孔隙。
2、將量筒中盛滿的集料倒于天平中,稱取集料質量(m)(準確至0.1g),以此進行試驗。
3、將沖擊試驗儀置于試驗室堅硬地面上并在儀器底座下放置鑄鐵墊塊。
4、將稱好的集料倒入儀器底座上的金屬沖擊杯中,并用搗桿單獨搗實25次,以便壓實。
5、調整錘擊高度,使沖擊錘在集料表面以上380mm±5mm。
6、使錘自由落下連續錘擊集料15次,每次錘擊間隔不少于1s。第一次錘擊后,對所要求落高不再調整。
7、篩分和稱量。將杯中擊碎的石料倒至清潔的淺盤上,并用橡膠錘擊金屬杯外面,用硬毛刷刷內表面,直至集料細顆粒全部落在淺盤上為止。將沖擊試驗后的集料用2.36mm篩篩分,分別稱取保留在2.36mm篩上及篩下的石屑質量(m1、m2),準確至0.1g。如m 1 +m 2與m之差超過1g,試驗無效。
8、用相同質量(m)的試樣,進行第二次平行試驗。
計算方法:
集料的沖擊值按式(1)計算
m2
式中:AIV ——集料的沖擊值,%
m—— 試樣總質量,g
m2——沖擊破碎后通過2.36mm的試樣質量,g。
裝箱清單:
1、主機:1臺 4、沖擊杯:1只
2、量筒:1只 5、說明書:1份
3、搗實棒:1根 6、合格證:1份